坦桑尼亚最新发布的《2025年商业许可(禁止非公民从事商业活动)令》规定,自2025年7月28日起,非坦桑尼亚公民被禁止在以下15个行业从事经营活动:
1.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(不包括超市、专业产品门店及本地生产商批发中心)
2.移动支付业务
3.手机及电子设备维修业务
4.沙龙业务(在酒店内经营或为旅游目的经营的除外)
5.家庭、办公室及环境清洁业务
6.小规模采矿业务
7.坦桑尼亚境内邮政业务
8.坦桑鯪猖锘漚嫘钇潑垄亚境内导游业务
9.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设立及运营业务
10.博物馆或古玩店的运营业务
11.商业及房地产经纪或代理业务
12.清关和货运代理服务
13.田间农作物收购业务
14.赌博机或赌博设备的拥有及运营业务(在赌场场所内的除外)
15.微型和小型工业的拥有及运营业务
处罚措施:
非公民若从事上述禁止活动,一经定罪,将面临不低于1000万坦桑尼亚先令(约合人民币2.8万元)的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,同时其签证和居留许可将被吊销。协助非公民从事禁止业务的坦桑尼亚公民,将面临500万坦桑尼亚先令(约合人民币1.4万元)罚款或最高3个月监禁。
过渡安排:
已持有相关业务有效许可证的非公民,可继续运营至许可证到期,但到期后无法续期。
建议:
规划投资时避免涉足禁令领域,关注高端制造业绿色能源、现代农业等未受限领域。
若已在禁令领域经营,需提前规划转型或寻找本地合作伙伴。
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东非共同体可能引发的贸易摩擦。